再谈出租车事件
上海飞扬汽车租赁公司
2011/9/1 16:59:59
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专家的研究表明:开出租车属于个体劳动者性质,这个行业既不需要高新技术的投入,也不需要巨额资金的运作,是劳动密集型行业。在国民经济中,出租车公司这一级没有任何存在的经济价值和政治意义,因为大部分资本和所有税费,都来自司机。政府收到的税金相比出租车公司的收入,简直低得可怜。因此,应该将车交给出租车业主经营,由车主直接向国家纳税。
责任编辑:
参与评论
